法律未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审判机关可根据审判经验,根据具体案情酌量掌握从轻处罚的权力,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五种法定情节。
法律分析
酌定从轻处罚,法定从轻处罚的对称。是指法律虽未明文规定,但审判机关根据审判经验知具体案情,可以依其法律意识酌量掌握的从轻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五种法定情节: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拓展延伸
了解酌定从轻处罚的相关因素
酌定从轻处罚的相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犯罪嫌疑人的前科记录、犯罪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被害人的态度和赔偿情况、犯罪动机和情节、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等。在进行酌定从轻处罚时,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并权衡公共利益和个人情况。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是首次犯罪且态度较好,可能会考虑对其从轻处罚,以便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情况下都会酌定从轻处罚,还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因此,在刑事审判中,了解和权衡这些相关因素对于确定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至关重要。
结语
酌定从轻处罚,法定从轻处罚的对称,体现了审判机关在根据案情和法律意识进行判断时的灵活性和公正性。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五种法定情节,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如犯罪嫌疑人的前科记录、犯罪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等,会综合考虑公共利益和个人情况,权衡处罚的轻重。在刑事审判中,了解和权衡这些因素对于确保处罚的公正和合理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三节 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八十九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向所在地县级机关核查,确认申请人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五条 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含量:
(一)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并当场提出的;
(二)涉嫌饮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醉酒驾驶的;
(四)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
车辆驾驶人对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签字确认。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采纳。
车辆驾驶人涉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后驾驶车辆的,应当按照《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吸毒检测,并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对酒后、吸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检测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办案协作 第三百四十七条 需要异地机关协助的,办案地机关应当制作办案协作函件,连同有关法律文书和人民证复印件一并提供给协作地机关。必要时,可以将前述法律手续传真或者通过机关有关信息系统传输至协作地机关。
请求协助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的,应当提供传唤证、拘传证、拘留证、逮捕证;请求协助开展搜查、查封、扣押、查询、冻结等侦查活动的,应当提供搜查证、查封决定书、扣押决定书、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请求协助开展勘验、检查、讯问、询问等侦查活动的,应当提供立案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