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毒品犯罪案件中,可以使用以下证据:
1.检查、扣押和鉴定的毒品及其包装物、工具等物品;
2.现场勘验、照片、视频等证明被告人涉嫌毒品犯罪的物品、地点、情况的证据;
3.被告人的供述和证人证言等口供证据;
4.鉴定机构出具的毒品成分、含量、毒性等鉴定意见的鉴定证据;
5.银行账户、手机通讯记录、社交媒体等电子证据;
6.其他能够证明被告人与毒品犯罪有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毒品鉴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处理证人证言等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以上证据可综合运用,进行毒品犯罪案件的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