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根据民事诉讼法,合同纠纷可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人民管辖;若多个有管辖权,原告可选择其中一个起诉,最先立案的管辖。
法律分析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如果当事人在加工承揽合同中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的,按其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
拓展延伸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及争议解决途径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及争议解决途径是指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发生纠纷时,确定哪个有管辖权,并探讨解决纠纷的途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的基层管辖。但在特定情况下,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也可能由其他管辖。解决纠纷的途径包括诉讼和非诉讼方式,如调解、仲裁等。当发生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管辖权和解决途径,以维护自身权益并实现纠纷的及时解决。
结语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及争议解决途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一般情况下,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具有管辖权。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也可能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管辖。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管辖权和解决途径,包括诉讼和非诉讼方式。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当事人应注重维护自身权益,追求及时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起诉;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