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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纠纷的管辖

来源:峰云教育网

股权纠纷的管辖确定如下:

1、因股权转让协议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2、因确认股东资格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

3、当事人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了管辖地点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适用其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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