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有: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均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符合宅基地一户一宅;所转让的宅基地符合本村统一的居住整体规划,符合当地标准;必须征求四邻意见,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