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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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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

  1 在直接上级的领导下,对本职工作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 保证车辆及司乘人员安全

  3 经常检查食堂、宿舍等其他人员聚集场所和库房的'用电、用水及消防器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人员及财产安全。

  4 保证食堂设备及食物卫生符合标准,合理组织善食搭配,防止发生人员中毒。

  5 加强食品、食品用具、餐具、就餐场所,防止发生投毒事件。

  6 及时组织进行卫生专责区(道路、广场等)清扫。

  7 负责各岗位新入厂人员安全培训及上岗前安全教育考试。

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

  一、行政人事管理工作

  1、负责公司内部的人事管理工作,办理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调动、辞退、离职等手续。

  2、负责公司的考勤管理,监管公司劳动纪律,每月5日前按时公布、上报上月全员考勤,统计公布违章记分表。

  3、负责公司内部人事档案的收集,归档及公司文件的上报,归档工作。

  4、负责技术资料及技术书籍的管理工作,包括建档、借阅、归还等。

  5、处理日常行政对外事务,包括办理暂住证、户口、租赁收费、交费等。

  6、负责安排、监管公司前台服务工作,树立良好公司形象。

  7、协助生产部经理做好文明生产管理,检查落实生产卫生、安全、消防等。

  8、打印、复印公司各类文件、资料,收发文件资料。

  9、负责公司员工宿舍、食堂等后勤工作的管理,包括卫生、保安、消防等。

  10、行政人事部经理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包括人事,档案,计划等),对相关泄密事件负责。

  二、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1、各部门每月需用办公用品,须在每月10日前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购计划,行政人事部将各部门申购计划参考库存量和月平均用量后汇总,填写申购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统一购买。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2、公司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安排专责人员负责管理,每月办公用品购买后,由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负责验收保管。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保管人员要分开。

  3、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按工作需要办理领用手续,经本部门经理审核,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领用。对工作没有直接需要的岗位和个人,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领用。

  4、对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剪刀、订书机、裁纸刀、直尺、文件夹、笔筒等,由部门经理领取,本部门员工共同使用,部门内不可重复领用。

  5、对消耗性物品办公用品,如签字笔、圆珠笔、铅笔、软面抄、胶水等,一个月最多申领一次,再次领用时需以旧换新。信纸等用品领用一次不得少于两个月。

  6、非消耗性办公用品不慎遗失,由本人负责赔偿,行政人事部不予再领用。

  7、严禁把公司领用的办公用品拿回家私用。

  8、领用人员离职时,对非消耗性办公用品一并交还行政人事部,再由该部门人员到行政区人事部领取。

  9、行政人事部每月对办公用品进行一次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三、关于公司电话和inter网管理的有关规定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在各部门有关岗位安排程控交换电话和计算机网线,对内线、外线和局域网等实行不限量使用,对长途电话实行限量限额管理,对inter网实行定时管理。

  2、一般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不能使用inter网,如工作需要可以经申请后,经公司办公室领导批准后,就可使用定。

  3、行政人事部每月统计上报长途电话使用情况,必要时输出长途话单,检查长途电话使用情况。

  4、所有员工上班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确有急事需要打私人电话可以在下班以后使用。因私使用长途电话时,可在行政人事部登记,由行政人事部核查使用金额后,报财务部在工资中代扣。

  5、未经申请登记私自使用长途电话电话者,经查证后罚款30元,并在工资中扣除所打的长途电话费用。

  6、所有已经授权的计算机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内上inter网浏览信息,查阅资料,发送电子邮件。对一些不良网站禁止浏览。

  7、如果发现不按公司规定上“英特尔”网的处罚30元。

  8、所有公司员工不得利用inter网泄露公司技术、商务情报,损害公司利益。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

  四、办公室制度

  1、 办公室员工上班应穿戴整洁,有厂服应时常穿厂服,在上班时间不准穿拖鞋和穿一些艳诈、露骨的衣服,打扮要淡抹;上班时间要带厂牌,并且厂牌要挂在胸前或放在上衣口袋里。

  2、 在上下班时间要时常保持办公桌面整洁,要分清要用的资料和不用的资料、急要处理的文件和待处理的文件;在下班时要整理好文件,把文件尽量放入办公抽屉,使办公室桌干净整齐。

  3、 在公司中任何时间任何人不得坐在办公桌上,也不能随便脱鞋或把脚放在办公桌上影响公司的形象。

  4、 办公室人员不得擅自用公司给外来人员提供一次性杯子,如果发现给予10元的处罚 。

  5、 办公室人员在下班时应自觉关掉自己所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室每天值班人员应负责电器和灯的关闭情况;如果公司发现下班没有关灯和办公电器的罚值班人10元,办公室人员值班进行轮流值班。

  6、 办公室人员需要丢掉的东西应丢进办公垃圾篮里,要时常保持办公室清洁干净。

  7、 办公室内的厕所应时常保持清洁,上完厕所后应进行冲厕,时常保持良好的素养。

  8、 办公室人员应爱护一切办公设备,时常保持办公设备的清洁,不能有意损坏办公设备,如发现有意损坏办公设备的应给予赔偿和处罚。

  9、 办公室提倡无烟办公环境,如果需要吸烟可以去办公室外面吸烟,以便给他人造成影响。

  10、 办公室人员在接电话时应先问声好再报公司名,然后谈正题。

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

  教师人事管理是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3、教师申请调动,要严格按教育局的规定,由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加意见,由学校上送县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调配。

  4、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5、根据县教育局规定,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和末位淘汰制,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6、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县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7、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8、根据县教育局的规定,每学年组织我校教师到基层学校支(助)教。学校根据县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由教师提出申请,学校根据支(助)教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基层学校开展支(助)教工作;各教师必须服从学校安排,服从工作需要,积极做好支(助)教工作。凡无特殊情况不服从支(助)教安排的,学校不再聘请,由教育局调配到其他学校任教。

  9、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10、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工作。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教职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1—2节课以内,本人空课者,由年级组长批准;一天以内由教务主任批准(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办公室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奖金;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地区津贴;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请长期病假者,从第三个月起,除执行上述第三条规定外,发给病假期间工资标准如下:

  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90%,满十年的照发。六个月以上病假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病假期工资,标准如下:工龄不满十年,发给本人工资70%;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6、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7、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8、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见后,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为筹集资金做出突出成绩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7、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9、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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