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供货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材料名称
1.1材料(产品或设备)名称: 详见材料清单
1.2规格型号: 详见材料清单
1.3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符合国家相应产品质量标准
1.4所购材料附送服务项目还包括第 3和4 项。
1.4.1. 可就所购材料、设备的安装及其使用功能和方法向乙方咨询。
1.4.2. 可派技术人员到场指导甲方施工。
1.4.3. 乙方负责安装到位,并指导甲方或材料、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及一般维护。
1.4.4. 乙方负责所购材料的售后服务及维修工作。(保修时间按所购材料或设备的保修单规定或依甲方与业主所签承包合同的相关规定)
5. 其它:
第2条材料包装
2.1包装标准: 一般
2.2包装费用: 由乙方承担
2.3包装物的处理方法:选择以下第 1和3 种处理方法。
1. 甲方负责自行回收
2. 包装物随产品归乙方所有
3. 其它方法:现场所产生的其它与产品包装有关的垃圾及其相关的清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第3条材料数量
3.1采购数量: 详见材料清单
3.2计量单位: 详见材料清单
3.3合同数量确认方法: 以甲方材料入库耗用单所确认数量为准
第4条收货规定
4.1交货单位: X有限公司
4.2收货单位: X有限公司
4.3收货地点:
4.4收货方法: 以甲方相关人员确认为准
4.5运输方式: 汽运
4.6运输费用的承担: 由乙方承担
4.7收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为准确性
第5条收货时间
5.1本合同起止时间: 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 。期间具体节点,见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5.2若属乙方原因而使合同逾期,则每逾期一天按乙方材料总价款的万分之二在采购结算时扣除。
5.3如遇下列情况乙方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材料供应可作相应顺延。
5.3.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5.3.2甲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新增项目或材料供应量大幅增加。
5.3.3施工期间遇到不可抗力(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
5.3.4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三天内,将延误内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需甲方签证认可,逾期不予确认。
5.4乙方若违反合同及其附件对材料供应时间及附加服务进度的规定,甲方有权对合同范围内的材料及服务范围进行调整。
第6条合同价款
6.1本合同总价款为 元(大写 元整)。作为支付材料预付款和逐批材料的每批货款的依据。
6.2以上合同价款中含 税 。
本工程竣工前,乙方收取的预付款和进度款总额,达已完成工程量的 80% 。
6.3本合同价款为 固定价格合同。材料采购总价包干,如因甲方要求更改造成材料采购的增减,则纳入最终结算,其它原因甲方一律不予增减采购量及价格。
第7条货款支付
7.1材料预付款:按合同的 ?% 支付,发货前 清。
7.2材料采购进度款:按每月甲方公司审核完毕后的乙方当月提供材料及完成附加服务的实际量支付80%的进度款。待甲方办理好审计后,累计资金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 。留 ?% 作为材料质保金,一年后无息返还。
7.3乙方施工和生活用水、电及机械台班、测量,由双方按定额规定或按实结算。
7.4乙方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工程竣工结算书送交甲方,若因乙方自身原因使结算拖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5乙方的预决算人员应有该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结算的工程项目、时间、金额、转帐的银行账户、账号。没有授权委托书的,不得与甲方办理预决算。
7.6工程完工验收后,乙方报送的工程预决算书(一式三份)只能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甲方收到乙方预算书一个月内审核完毕。
7.7结算书必须由双方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人员应有法人授权书)并盖单位公章。
7.8工程结算书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有双方负责人签字,并盖双方修正章,否则为无效结算。
7.9付款依据:
7.9.1 合同、普通。
7.9.2 材料入库耗用单、材料耗用汇总表、资金分配单(各种单证要求项目经理、主管工长等相关人员签字俱全)。
7.9.3 甲方收到业主当月进度款后,甲方按不高于甲方自身收款比例同比例支付乙方货款。最高不得高于总价款的80%。
7.10支付方式:转帐支票,不支付现金,乙方支领进度款所用印鉴与签定本合同所使用的印鉴单位相符。
第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
8.1本工程质量应根据设计施工图、修改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遵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由乙方确保其提供的材料及其相应的安装等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8.2本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若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甲方将在乙方的最终结算中扣罚2%的质量保证金。
8.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同时向甲方提供工程事故报告。因甲方代表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8.4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代表检查验收。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设计施工图、修改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施工验收规范为依据。
8.6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8.6.1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规定的合格以上标准。
8.6.2提交齐全的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图2套。
8.6.3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8.7工程保修期限为壹年。
第9条文明施工与安全保卫
9.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保卫的各项规定,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设施,承担因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9.2乙方施工区域现场应达到文明工地合格标准。若被有关部门评为不合格工地,乙方应在两天内按要求整改完毕,并承担经济处罚。
9.3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乙方现场负责人应是安全负责人。乙方施工区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上报。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在2小时内通知甲方。
9.5甲、乙双方签定的安全、保卫、治安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9.6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期限内将设施、材料、周转材料全部清退出场。超过期限不作清理,
甲方将按废弃物清理出场,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0条争议、违约
10.1发生争议后,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保护施工进度,保护好已完工程。
10.2凡乙方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决定终止协议的履行。
10.2.1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在质量检查中被质监部门评为不合格。
10.2.2工期达不到已确定的节点考核要求。
10.2.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现场管理混乱。
10.2.4甲方依据上述情况的发生终止协议后,乙方有义务保护好已完工程移交甲方,并在三天内将人员、机具,周转材料撤除现场,逾期则按9.6条处理。
10.3甲方不能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10.4因乙方不能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10.5双方因合同发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区提请诉讼。
第11条其他
11.1本合同未明确事项均按《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和条款执行。
11.2合同文件范围:
11.2.1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其附件(含安全协议、治安防火协议、廉政协议)。
11.2.2中标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
11.2.3关于工程协商、变更等
11.2.4甲方代表的书面指令
11.2.5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11.2.6国家、本(省、市、区)关于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和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11.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11.4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执二份,乙执二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 定 代 表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材料供货合同
材料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 供货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供货项目和供货内容
1、乙方供货项目: 工程。
2、乙方供货内容见下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厂家品牌
合计
大写: (¥ )
3、供货单价: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包死合同,所指单价为产品送到供货地点的落地价。包括产品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装卸费用)、包装、验收、质保、税金等完全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
4、供应数量:本合同的实际供货量以上表所列的数量为准,如实际供应量与上表所列数量不一致的,以经双方核准的数量为准。
5、合同最终价款以实际供货数量乘以固定单价计算。
二、技术标准、质量标准
产品质量应达到相应产品的国家标准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要求。乙方交货时应提供其所供产品的质量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及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
三、交货及供货周期
1、交货方式:本合同交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所涉运输、保险、装卸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交货时间: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历天内交货;甲方供货通知指定交货时间的,以甲方供货通知为准。该供货周期已包含设备在途运输时间并已经考虑到天气、路况等不确定因素。
3、交货地点: 甲方 工地现场指定位置落地(西安市 )。
4、运输方式: 汽车 方式运输,乙方负责将设备运至交货地点落地。
5、所有权转移:合同产品的所有权在本条第三款约定地点交货后由乙方转移给甲方。
四、付款方式
五、验收
1、货物到现场由甲方指定相关人员和乙方工作人员共同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出具书面验收文件,若发现产品有破损及少件、规格尺寸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按甲方要求调换。交货时乙方未提供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的,应于甲方提出后一日内补齐,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因此导致迟延交货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方对货物质量有异议的,须在交货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质量验收合格。
六、质保
1、甲方付款时扣除材料总价款的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自货到工地并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质保期内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为甲方修理或更换。乙方未按前述要求修理或更换的,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理或更换的费用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七、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按照本合同内容及时支付货款。
2、按照本合同要求指定相关人员收货、验货。
3、甲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
(二) 乙方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向甲方及时供货。
2、因不可抗力原因(战争、、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八级以上的风、六级以上的地震等对材料生产地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而延误供货,乙方不承担责任。
3、在施工过程中,除人为损坏外,如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则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当天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如乙方不采取措施或采取补救措施后仍达不到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产品经外观验收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为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未按前述要求调换或补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应给予甲方 个月的谅解期,谅解期满甲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按欠付款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纠纷解决
合同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交货地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地址
(1)本合同的地址应为可以送达的通讯地址,否则引起的退函视为送达。
(2)任何一方改变该地址必须于变动前三日内通知对方,否则引起的退函视为送达。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 法定/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经办人:
账号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年月日年月日
材料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对 配送板材、轻钢龙骨等装修材料。为维护双方利益,在公平、诚实原则下,经协商一致签定以下协议:
第一条 采购行为实施:
1, 负责确定乙方配送材料品种、材料标准、等级、数量,乙方所送材料的价格由乙方与 确定。
2, 项目部根据与乙方所确定的材料品种、数量、价格向公司采购部提交签字申请配送单,采购部负责向乙方发单,乙方根据公司采购部所发的要货单送货。
3, 乙方所送货物由项目部收货,验货并签字,结账以项目经理签字收货单据为准。
4, 乙方必须确保所送材料符合项目部确定的质量标准,若项目部发现乙方所送材料为假货,甲方采取假一罚十处罚,若乙方所送材料不合格,乙方必须完全退货并承担响应责任。
5,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包括货物清单、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环境检测报告、质保书使用说明书、产告,并必须附有中文说明书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 按照相应国家标准和项目部与乙方协议标准执行
2. 对于显而易见的产品缺陷,甲方应该在收货后 1 日内通知乙方;
3. 对于非显而易见的产品缺陷,甲方须在发现瑕疵后 7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为产品符合要求。
4. 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 送货与交货
1. 乙方送货的材料乙方须在收到甲方订单 2 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2. 乙方送货的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需在 1 日前通知,甲方应及时履行收货义务,但出现产品不符合要求或交货时间不符合约定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3.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包括货物清单、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环境检测报告、质保书使用说明书、产品并必须附有中文说明书。
第 结算
1. 甲乙双方每月 日结算一次(结上月一日到三十日的货款),乙方必须在次月的二十到二十五日将上一月度的结算清单送到甲方采购部,以便甲方核对账目,否则货款顺延到下月结算,具体结款时间为乙方提交结算清单后的下一个月的二十五日到三十日。
第九条 违约处理
1.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有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虚报产品等级、虚报产品数量等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将处以人民币5万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
2.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知悉对方商业秘密后,无论合同是否成立,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该商业秘密自己使用或泄露给他人使用,否则应按照所得利润的 倍赔偿给对方作为经济补偿,涉及刑事责任的将另行追究。
第十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乙方开始配送材料到工程结束结清账款为止。
第十一条 其他
1. 本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未尽事宜应及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甲方或合同履行地人民诉讼。
2. 如以前有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依据。
3. 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