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加盟协议书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经营————饭店,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 加盟经营项目
分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加盟店。
第二条 特许经营关系
分部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_________区域范围内发展加盟商,许可其设立加盟店。
分部与加盟商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总部对分部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本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合同对加盟店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对加盟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合同的当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加盟商(加盟店)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加盟商不得依据本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
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加盟商(加盟店)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 加盟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第四条 餐饮加盟合同的特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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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餐饮加盟的条件与要求
1、餐饮加盟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2、加盟店应注册为————,并以其名履行本合同;
3、营业场所的要求:————————————————————————————————
第六条 餐饮加盟的培训职责
加盟提供者的提供以下的培训及承担以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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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利益分配及送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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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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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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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该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餐饮加盟协议书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日期: 日期: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壹_万元每年,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餐饮店住所)的“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经营者,本店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餐饮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连锁餐饮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
第三条:加盟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
(1)依靠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贵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享受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产品一级经销商进货价。(各产品规格和价格见附表)
(3)在餐饮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餐饮店的统一化
(4)加盟店的产品种类,价格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也可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和总部协商完成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9)可以适时地得到餐饮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10)加盟店财务上完全,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支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和商标,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从总部进货。
(3)欲做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或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产品种类和价格。加盟店经营的产品及设计用到的主辅料,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但非总部规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采购。
2、加盟店在经营第1条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总部(支部)与加盟店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结算。
第六条:商品运输费用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商品的运输费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担。
第七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九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具备加盟条件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
第十二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碍连锁活动的行为。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预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1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十五条:合同纠纷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作为第一审。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 月 日(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分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分店。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人民币壹万_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技术指导费_两千_元。
5、指定银行
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分店加盟合同以及依据,由加盟者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两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餐饮加盟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餐厅委托管理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厨具、厨房设备、材料费及经营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乙方方管理期间厨房设施、设备中、大修及换件由甲方负责。
3、乙方所用的各类厨具和设备,如由乙方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管理费用每月______元。
5、乙方全权管理甲方餐厅、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方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同时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的采购、配菜、服务水平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甲方负责餐厅的营销和客源的稳定。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表现较差的工作人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全权负责餐厅的各项管理,具体包括人员配备、采购、配菜、制作、厨房、餐厅的环境卫生等管理事项。
2、乙方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厨房餐厅的环境卫生打扫工作,厨具、餐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3、乙方托管期间,对菜的卫生、个人卫生、厨具、餐具的卫生和环境卫生,实行量化管理,以保证达到甲方的要求。
4、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结算方法:甲方应及时结算,并以现金或现金支票付款。甲方按协商规定的管理费用每月结算一次餐费。
2、甲乙双方都有终止合同的权利,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履行各项合同期内权利和义务。如一方违约,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其他事项
1、在餐厅委托管理过程中,若发生不在本合同内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抵触的,则按有关法律条款办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餐饮加盟协议书
甲方: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利共赢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同意乙方申请加盟,为明确双方在经营中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合同。
一、餐饮加盟的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期限为XX年。
2.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3.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自甲方处获得的一切资料、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信息、文件材料及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物品。
二、餐饮加盟的特许内容
特许内容: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特许乙方使用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经营权以任何形式允许第三方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
特许地域(特许经营店地址):
三、费用支付
1.加盟费:元/年。共计元。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交纳本年度加盟费X元以及保证金X元。每一年度的加盟费应于每年月日前支付。
甲方账户信息:
账号:
开户行:
收款人:
3.合同有效期满,甲方应当将剩余保证金退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有权制定统一的销售价格。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货源,并为乙方开店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2.根据需要向乙方提供一定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向乙方提供宣传材料的制作和设计思路或模板,相关印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进货要求;
2.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区域内不得再授权于第三方同样的经营权;
3.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4.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5.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乙方义务
1.遵循甲方制定的统一营运操作规程,且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积极维护品牌形象;
2.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物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
3.店面装潢应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工作人员着装及形象应符合甲方要求;
4.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5.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店内购买,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以及协调上报工作;
6.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7.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进货,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
8.乙方对其自甲方处获得一切甲方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方式、宣传材料、产品信息等。
五、供货、换货、退货
1.甲方应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在货源充足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进货要求后及时将货发出;
2.甲方向乙方供货时,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若乙方一次性进货达到元,则甲方应当承担运输费用;
3.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款到甲方发货,运费乙方承担;
4.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5.乙方经营期间原则上不得退换货品。但若货品质量出现问题,则乙方应在
甲方发货后三天内向甲方提出,经甲方确定该货物确实是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为乙方进行退换;发货超过三天的,甲方不再接受退换请求。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时缴纳加盟费、保证金等费用,若未按时缴纳,则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应缴纳费用%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
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相关货物、材料及技术指导,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在乙方缴纳保证金后,所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经催告后未支付的费用,甲方均有权自保证金中扣除;
4.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第四条的相关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权根据对应事项扣除乙方%的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保证金余额不满元时,乙方应在日内补交,保证金持续日不能达到本条约定数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月 日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