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协议书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父亲:_________________、母亲:_________________)
关系人:_________________
上列当事人为赡养老人和财产继承一事,依照国家法律和,本着互谅、互让、团结友爱精神,从实际情况和需要出发,经共同协商一致,并征得关系人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父母的医疗费(单位报销的费用除外)剩余部分由五位子女共同承担,各自承担医疗费用的20%。
二、因父母病重,如父母去世,父母的丧葬费(由单位付给的)除安葬老人,包括火化、墓地及出殡当日的早餐,其他费用各自承担,还需偿还五位子女为老人垫付的现金。剩余部分作为另一位老人以后的住院费用支出。
三、在父母病重或卧床不起时,五位子女需轮流护理,如子女因事或工作需要不能护理老人时,应按当时的市场价格拿出护理费用。
四、如果其中一位老人逝世,另一位老人应由五位子女赡养,老人的工资作为自已的日常生活费用,住院费由五位子女共同承担。
五、在关系人及协议人达成协议后,如出现协议前协议人所欠的任何债务,协议人应不予偿还。
六、在处理两位老人遗留下的房产、钱、物时,其房产的价格需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出售(其中的任何一位子女购买此房,都不能低于市场价格)最后老人的全部财产均由五位子女平均分配。
此协议之前的任何遗嘱作废,协议之后的遗嘱无效,以此协议为准,一方老人过世,另一方老人在立遗嘱时,五位子女必须全部到场,缺一不可,否则无效。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父亲:_________________
母亲:_________________
关系人:_________________子女: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产协议书
女方: 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现住:
身份证号:
男方: 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现住
身份证号:
双方因相识恋爱至今,准备登记结婚,为妥善处理财产问题,避免影响婚后夫妻感情或将来可能出现的财产争议,特就有关婚前和婚后的财产、债务情况约定如下:
1、男方因 所欠婚前债务人民币75000元,自登记结婚以后由女方负责从女方在--市河西物流中心所投资的股份中的第一笔退股款中替代男方偿还;
2、女方在--市--公司买下的住房一套(面积: 楼层: ),登记结婚后,女方同意在办理产权登记时登记在双方的名下;
3、女方现有的婚前不动产情况如下:
一、座落在 (楼层: )产权证号为 的 间或 套;
二、座落在 (楼层: )产权证号为 的 间或 套;
三、(可额外加内容,也可不加)
四、座落在--市河西 的土地使用权 宗(产权证号为: )
以上所列财产属于女方所有,因出租或转让所得收益用于婚后家庭生活共同开支,若有盈余,盈余部分仍属于女方所有,若离婚,上列财产及其法定孳息仍属于女方所有;女方若在其上列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修建不动产或投资,所增添的房产或投资所得收益属于女方所有;
4、女方在婚前所投资的股权或合伙权益属于女方所有,婚后,因该部分投资所产生的红利属于女方所有,必要时,经女方同意可以用于共同投资或家庭生活开支,因共同投资所得收益和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所有和共同承担;
5、女方现在 银行、 银行、 银行所存存款(银行帐号分别为 、 、 、 、)属于女方所有,婚后,其利息双方约定归属如下:
婚后,用上述银行帐号的存款投资所产生的收益及因此所负债务双方约定其归属和承担如下:
但若离婚,本息仍属于女方所有;
6、上述财产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或因上述财产所负债务或与其有关的债务由女方承担,与男方无关,但用于共同投资或家庭生活的男方并因而受益的部分除外;
7、男方婚前的财产属于男方所有,男方婚前所负债务由男方承担;
8、除上述约定以外,婚后所取得的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而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承担,有如下几种情形的,按照下面的特别约定分割共同财产:
一、婚后一年内,男方提出离婚的,或因男方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导致女方提出离婚的,男方不能主张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
二、婚后一年至三年之内,男方提出离婚的,或因男方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导致女方提出离婚的,男方只能分割共同财产扣除共同债务后的余额的百分之五;
三、婚后三年至六年之内,男方提出离婚的,或因男方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导致女方提出离婚的,男方只能分割共同财产扣除共同债务后的余额的百分之十;
四、婚后六年至十年之内,男方提出离婚的,或因男方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导致女方提出离婚的,男方只能分割共同财产扣除共同债务后的余额的百分之十五;
五、婚后十年至十五年之内,男方提出离婚的,或因男方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导致女方提出离婚的,男方只能分割共同财产扣除共同债务后的余额的百分之二十;
六、因男方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而导致女方提出离婚,在按前述五条特别约定分割财产的,女方不得再请求过错损害赔偿;
七、婚后因女方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导致男方提出离婚的,女方只能分割共同财产中百分之 ,同样男方不得再请求过错损害赔偿;
八、确因任何一方身体方面的原因导致感情破裂,或确因严重性格不合非因一方或双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经双方协议登记离婚或调解离婚的,或结婚十五后离婚的,仍按法律规定分割共同财产,不受本条前述七条特别约定的.;
九、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没有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本约定自双方签字确认并经公证后生效,一式五份,双方各持两份,公证机关备存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女方: 男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书人:
财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自愿结成婚姻关系,并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财产
(一)甲、乙所得财产均为个人财产,不得归为共同所有。个人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受赠财产、房屋、房屋增值部分及其他财产。
(二)位于房屋内财产均为甲方所有;位于房屋内财产均为乙方所有。
(三)除上述财产外,收益人、购买人为财产所有人。财产权属难以确认的,以财产所有权证确认权利人,财产权证未具名的,如无其他证据证明,权证持有人为该财产所有权人。
(四)如基于甲(乙)方原因,双方共同继承或受赠第三人财产的,乙(甲)方须放弃权利主张,所得财产全部归甲(乙)方所有。
第二条费用
(一)甲、乙分别承担本人、本人亲属及其他与自身相关联的费用,不得涉及另一方任何费用支出。
(二)甲、乙双方未经协商单方生养或领养子女,由生养或领养方承担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法律义务。
由于单方原因需采取与他人人工受精方式受孕的,所有费用及法律责任由受孕行为人单独承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及其他费用,也由受孕行为人单独承担。
如单方选择领养方式,有关事宜应参照前款。
(三)财产的修缮、维护由财产所有权人负责,有关费用及衍生费用由财产所有权人承担。
第三条债务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甲或乙单方行为产生的任何债务均不得归为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必须有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证明。
(二)个人债务仅以负债方所有财产为限清偿,不得涉及另一方财产。因一方负债致另一方财产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
(三)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前,负债方应将上述债务约定告知债权人或第三人,债权人或第三人以不知该约定为由要求甲乙共同偿还,并致另一方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
第四条继承及受益
(一)甲、乙均承诺自愿放弃对另一方及其亲属财产或权益的继承权,对另一方处置个人财产及权益行为无任何异议。
(二)甲、乙或第三人为其中一方购买保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确定保险受益人,未约定受益人、受益人约定不明或因其他原因引起纠纷的,应依照被保险人意愿确定受益人。甲或乙中可能的受益人应自动放弃受益,由被保险人直系亲属所有。
(三)甲或乙一方基于婚姻关系受益,并可能导致另一方既得利益或预期利益损失的,受益方应在受益财产数额以内予以合理补偿。
第五条行为
(一)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生活彼此、互不干涉。
(二)甲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无性婚姻,如甲(乙)单方违反规定,甲(乙)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三)甲(乙)方在婚姻期间如发生意外,乙(甲)方不承担抚养义务。
(四)甲乙双方应相互体谅,谨言慎行,避免给另一方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和伤害。
第六条补充事项
第七条其他
(一)未尽事宜及争议,应充分协商,本着责、权、利一致原则,公平合理解决。
(二)甲或乙一方未履行协议或履行协议不当,致另一方财产损失或严重名誉损害的,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甲或乙一方原因导致协议无效或无法履行,致另一方财产损失或严重名誉损害的,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条款为条款,不受协议效力影响)
(四)本协议另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即按协议履行。
第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效力相同。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