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不给退,应找劳动行政部门。
用人单位若违法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退还押金,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若造成劳动者损害,用人单位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押金问题的法律途径:
1、民事诉讼:通过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押金;
2、消费者权益保护:若涉及消费者服务,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3、仲裁程序:根据合同条款,如果有仲裁协议,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4、调解途径:通过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解决争议;
5、劳动仲裁:如果押金问题涉及劳动关系,可申请劳动仲裁。
6、网络仲裁平台:针对网络交易产生的押金问题,可利用网络仲裁平台进行仲裁。
综上所述,如果押金不予退还,劳动者应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违法收取押金的单位将被责令限期退还押金,同时可能面临罚款;若劳动者因此受害,用人单位还需承担赔偿责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电子商务法》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第七十
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向消费者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或者不及时退还押金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